12日
2019年12月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第十七屆捐助人感恩餐會 流程
主 席:董事長 楊建功
時 間:108年 12月12日 下午14:00
地 點:狀元樓晶豪宴會館 中和區錦和路388號3樓
14:00-15:00 捐助人感恩會報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宣佈開會(鳴開會鐘)
三、確認流程
四、介紹全體與會人員
五、主席致詞
六、來賓致詞
七、常務監察人報告
八、會務報告 (財務長)
九、意見交流
15:00-16:00 簽名 領選票投票 (委託投票需事先用印完成)
16:00-17:00 開票記票
(先請確認全體捐助人投票結果: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
17:00-17:30 第17屆第6次董事會、監察人會議(選第18屆董監事)
17:30-18:00 第18屆第1次董事會、監察人會議(選董事長.常監)
十、致謝詞:新任董事長、新任常務監事、新任財務長
新任董事長:介紹秘書長
十一、主席結論
十二、主席宣布閉會 (鳴閉會鐘)
18:00 捐助人感恩餐會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第17屆 第6次董監事會議程
主席:楊建功 董事長 司儀、紀錄:廖繼良
案由一、建請通過第17屆108年1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財務收支報表
說 明:詳如附件財務報表。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案由二、選舉第18屆董事、監察人。
說 明:(1)本會各屆董事、監察人候選人,由同濟總會推選(派)之。
(2)三席董事由同濟總會前任、現任、候任總會長擔任之,任期一年。
(3)十二席董事及五席監察人由同濟總會受理報名及審查,由各區會議依據本章程施
行細則第二條提名永久會員、年度會員為候選人,於捐助人感恩會報選舉產生,
並依捐款基金數量與該區會數比例高低決定為董事、監察人。
(4)本會董事長由該年度同濟總會總會長擔任,候任總會長由董事長提名為本會執行
長兼副董事長執行本會章程細則規定之會務。
前述所有候選人所屬區捐款基金數量,達該年度該區分會數以上者,應保障一席
為當然董事或監察人,但保障名額不得超過八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保障名額之
捐款基金數量與該區會數比例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其餘董監事名額開放選舉。
辦 法:選舉(前任董事長許嫦卿主持選舉事宜)(依選舉投票結果,宣佈當選人)
決 議: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第18屆 第1次董監事會議程
由新任董事、監察人推舉臨時會議主席
案由一、選舉第18屆董事長、常務監察人、財務長。
說 明:依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章程辦理。詳如附件。
辦 法:提請第18屆董事選舉董事長、財務長;監察人選舉常務監察人。
決 議:
案由二、建請通過第18屆會職人員。
說 明:依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章程辦理。
辦 法:新任董事長宣佈基金會秘書長人選。
決 議:
*回感恩餐會第十項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