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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人感恩餐會

12

2019年12月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第十七屆捐助人感恩餐會 流程

 

   席:董事長 楊建功

   間:108 1212 下午14:00

   點:狀元樓晶豪宴會館 中和區錦和路3883

14:00-15:00 捐助人感恩會報

一、會議開始

     二、主席宣佈開會(鳴開會鐘)

     三、確認流程

     四、介紹全體與會人員

     五、主席致詞

     、來賓致詞

     七、常務監察人報告

     八、會務報告  (財務長)

     九、意見交流

 

15:00-16:00 簽名 領選票投票 (委託投票需事先用印完成)

16:00-17:00 開票記票

 

(先請確認全體捐助人投票結果:董事、監察人當選名單)

17:00-17:30 17屆第6次董事會、監察人會議(選第18屆董監事)

17:30-18:00 18屆第1次董事會、監察人會議(選董事長.常監)

 

     十、致謝詞:新任董事長、新任常務監事、新任財務長

                 新任董事長:介紹秘書長

     十一、主席結論

     十二、主席宣布閉會 (鳴閉會鐘)

18:00       捐助人感恩餐會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17 6次董監事會議程

 

主席:楊建功  董事長               司儀、紀錄:廖繼良

案由一、建請通過第1710811日至1081130日財務收支報表

  明:詳如附件財務報表。

  法:請討論。

  議:

 

案由二、選舉第18屆董事、監察人。

  明:(1)本會各屆董事、監察人候選人,由同濟總會推選(派)之。

        (2)三席董事由同濟總會前任、現任、候任總會長擔任之,任期一年。

        (3)十二席董事及五席監察人由同濟總會受理報名及審查,由各區會議依據本章程施

         行細則第二條提名永久會員、年度會員為候選人,於捐助人感恩會報選舉產生,

         依捐款基金數量與該區會數比例高低決定為董事、監察人。

(4)本會董事長由該年度同濟總會總會長擔任,候任總會長由董事長提名為本會執行

長兼副董事長執行本會章程細則規定之會務。

 

前述所有候選人所屬區捐款基金數量,達該年度該區分會數以上者,應保障一席

 為當然董事或監察人,但保障名額不得超過八席董事及三席監察人,保障名額之

 捐款基金數量與該區會數比例相同者,抽籤決定之,其餘董監事名額開放選舉。

 

  法:選舉(前任董事長許嫦卿主持選舉事宜)(依選舉投票結果,宣佈當選人)

  議:

 

 

財團法人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 18 1次董監事會議程

 

由新任董事、監察人推舉臨時會議主席

 

案由一、選舉第18屆董事長、常務監察人、財務長。

  明:依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章程辦理。詳如附件。

  法:提請第18屆董事選舉董事長、財務長;監察人選舉常務監察人。

  議:

 

案由二、建請通過第18屆會職人員。

  明:依台灣同濟兒童基金會章程辦理。

  法:新任董事長宣佈基金會秘書長人選。

  議:

 

*回感恩餐會第十項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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