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
2017年05月
5/21 兒童才藝薪傳獎 詳見網路硬碟
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2016-2017
全國兒童才藝薪傳獎決賽簡章
一、活動說明:
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為推動兒童才藝藝術之培養,以向下紮根的理念加強兒童對藝術的重視,特舉辦「全國兒童才藝薪傳獎」,冀望能使藝術教育永續發展,並使兒童了解藝術之內涵與重要性,特針對全國兒童在舞蹈、音樂、民俗技藝有傑出表現者予以獎勵、表揚。
二、主辦單位: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
承辦單位: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台中縣區
協辦單位:國際同濟會全國各分會
三、推薦對象:13歲以下,200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兒童,具相關才藝之
兒童藝術團體者均為參選對象。
四、報名推薦方式:
1.由全國各小學、社團、相關補教單位等具有下列獎項才藝出眾之團隊者。
(亦可自薦報名)
2.資料請於106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
台中縣區「全國兒童才藝選拔委員會」收
地址:406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舊社巷48-4號
電話:林宗勳區秘書長0938-789922
電子信箱:taifeng99@yahoo.com.tw
3.報名表格計有:參選項目及相關基本資料。
4.參選團隊以參選一項為原則 。
5.報名一律免報名費,符合資格之團隊歡迎踴躍參加。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4月15日止
六、決賽日期地點及頒獎:
106年5月21日(日)於台中市立太平國中(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16號) ,總決賽及頒獎典禮。
七、獎項類別及說明:
1. □國樂:國樂吹、拉、彈、撥打擊類樂器演奏(限5-8人團體)
2. □西樂:西樂吹、拉、彈、撥打擊類樂器演奏(鋼琴除外,限5-8人團體)
3. □傳統舞蹈:傳統民族舞蹈。(限6-13人團體)
4. □流行創作舞蹈: (限6-13人團體)
5. □傳統民俗技藝:扯鈴、毽子、陀螺、跳繩、鼓藝等傳統民俗。
(限5-10人團體)
註:表演時間5-9分鐘為限
※以上各獎項類別評選方式均以分類別方式進行評審,以選拔各獎項類別中最優秀者
八、評審辦法:
由各區選拔委員會進行初審後通過後,進行區決選晉級第一名之團隊始可參加全國總複決選賽,各場賽程均採現場展演方式評選(未參加者以棄權論)並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以共同評分方式甄選之。
九、獎勵辦法:初選選出1、2、3名(未達得獎評分標準時,得獎名額可從缺)
各區決選出1、2、3名(未達得獎評分標準時,得獎名額可從缺),並由各區之第一名團隊將獲參加全國兒童才藝獎總決賽之權利,並由每項目獎項總決選賽中,選出各項得獎人(全國)1、2、3、4名(第5名後為優等獎),並當日同時舉辦全國兒童才藝頒獎典禮,並頒發得獎獎金、證書及獎盃。
名次 |
獎 金 |
獎 勵 |
冠軍 |
10000 |
總會長獎狀及獎盃 |
亞軍 |
8000 |
總會長獎狀及獎盃 |
季軍 |
5000 |
總會長獎狀及獎盃 |
殿軍 |
3000 |
總會長獎狀及獎盃 |
優等(含以後名次) |
1200 |
總會長獎狀 |
十、其他:
1.所有參加隊伍必需參加106年5月21日(日)中午12點之頒獎典禮進行頒獎,
未參加者一律視為棄權。
2.參選團隊需配合接受所訂之比賽規則及比賽以現場才藝展現的方式進行評
比,所有參賽資料需出自參選團隊隊員親為,嚴禁他團代替之情事,經本會
發現者,一律喪失參選資格。
3.如各類申請表格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4.比賽以學校名譽報名之優異單位其行政人員及指導老師得依各縣市相關規
定辦理報請敘獎以資鼓勵。